关于开展2022年度邢台学院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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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
科研处
各学院(系、部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依据《邢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邢学院政〔2021〕45 号)的规定,现就2022年度邢台学院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注意事项
1.项目选题要突出地方性、应用性、对策性研究,兼顾基础性研究,准确把握理论前沿、学科前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我校发展需要。申报人按照《邢台学院2022年校级项目选题指南》(附件1)进行项目设计并自行拟定题目。
2.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校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。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(含往年立项但未结项的项目)。
3.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。
4.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本科学生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项目申报材料要按照《邢台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2)要求填写,一式三份,A4纸单面印制,左侧装订。承诺书一份。电子版各部门汇总后发科研处。汇总表(电子版)一份,注明是否参加重点项目遴选。参加重点项目遴选的另交纸质版活页三份。《审核意见》每院(系部)一份,院(系部)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。
2.各项材料于11月15日前由院(系、部)科研办提交科研处。
3.申报选题不准弄虚作假,若发现违背学术道德等行为的,取消三年申报资格。
三、项目立项
1.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立项项目。
2.重点项目从一般项目中遴选产生。
四、2018年项目结项
2018年立项的项目同时办理结项。
联系人:胡洁 张兆平;电话:3650668;邮箱:xtxykyc@163.com.
附件:校级项目相关材料